《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》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,8月1日起施行

来源:中国新闻网  | 2020-06-02 09:54:26 |

近日,《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》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,自8月1日起施行。办法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全过程进行规范指导,并规定决策机关违反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,造成重大损失、恶劣影响的,应当倒查责任,实行终身责任追究。


备案号:粤ICP备18023326号-41 联系网站:85 572 98@qq.com